擔保的方式
創建時間:2012-10-29 |瀏覽量:3052
中港貨運公司在運輸貨物往來香港時,需要向海關申報,并通關。很多時候,需要客戶向海關提供擔保,其方式主要有兩種。
1.繳納保證金
保證金是由擔保人向海關繳納現金,以確保擔保人履行義務的一種形式。保證金的金額為有關中港物流運來的貨物的進口稅費之和。
對要求減免稅的進口中港運輸的貨物在未辦結有關海關手續前,報關人申請要求先其放行貨物的,只能以擔保金的形式申請擔保,其他申請擔保的情況,可根據情況選用保證金形式或保證函形式進行擔保。
2.提交保證函
保證函是擔保人按照海關的要求向海關提交的,訂有明確的權利義務的一種擔保文件。出具保證函的必須是中國法人。
對屬應稅貨物以保證函形式申請緩繳稅款者,必須由申請單位的開戶銀行或其上級機構出具保證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