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危險品車輛運輸注意事項
創建時間:2020-05-06 |瀏覽量:2401
夏季危險品車輛運輸注意事項
夏季即將到來,伴隨而來的也是炎熱的天氣,這對中港運輸來說并不是一個好的季節。在這個季節如果中港物流公司有接到危險品運輸的業務請大家一定要以下危險品夏季運輸的注意事項:
1、進入易燃、易爆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應:
1.1 禁止隨身攜帶火種;

1.2 關閉隨身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和電子設備;
1.3 嚴禁吸煙;
1.4 穿著不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不帶鐵釘的工作鞋。
2、危險貨物的裝卸應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3、在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應設置警告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裝卸作業區。
4、雷雨天氣裝卸時,應確認避雷電、防濕潮措施有效。
5、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車速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車速為80km/h,并應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車間距離。如遇雨天、雪天、霧天等惡劣天氣,最高車速為20km/h,并打開示警燈,警示后車,防止追尾。
6、運輸過程中,應每隔2h檢查一次。若發現貨損(如丟失、泄漏等),應及時聯系當地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7、駕駛人員一次連續駕駛4h應休息20min以上;24h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h。
8、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發生故障需修理時,應選擇在安全地點和具有相關資質的汽車修理企業進行。
9、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

10、對裝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殘留物的運輸車輛,不得動火修理。確需修理的車輛,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根據所裝載的危險貨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在消防員監控下作業。
11、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應當具備罐式車輛或廂式車輛、專用器。
12、運輸劇毒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裝箱除外;運輸劇毒、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非罐式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不得超過10噸;運輸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
13、運輸劇毒品的,必須到公安部門辦理劇毒品公里運輸通行證,并按規定路線從事運輸。
夏季是個高溫的季節,也是個容易犯錯,容易產生交通事故的季節。所以夏季中港運輸的友友們一定要更加注意了,特別是運輸危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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