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代收給中港運輸人帶來的影響
創建時間:2019-01-07 |瀏覽量:6354
中港運輸企業主營業務是深圳到香港,大陸到香港進出口物流等的大件貨物運輸,小件快遞我們也是承運的。當然現在網購的人數飆升,人手一個快遞的情況已經算好了,中港運輸企業員工,平時的快遞也自然是有地方給代收的,一般就是公司前臺,然而現在物流配送的最后一公里問題還未解決,也給中港運輸企業員工帶來影響。
中港運輸企業員工有時快遞到了顯示已簽收,結果找不到快遞,聯系快遞員又說就放在前臺或者倉庫,但仍然有找不到快遞的情況,甚至有時候,前臺也會找不著人,快遞到了,不知道是誰的,放了多天沒人來拿等等,現在在門口搭建了豐巢快遞柜,可以憑取件碼取件倒是緩解了這個問題。
不止中港運輸企業,相信不少人有這樣的遭遇:本應送貨上門的包裹沒有溝通就被放在代收點“一扔了事”、投訴后反遭快遞員糾纏、逾期取貨需支付費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質疑“是不是快遞員變懶了”?中港物流人想說是到底快遞代收業務,是否便利大于風險?
冒領、錯領、丟失……快遞代收問題多:最近,有一條關于快遞代收的微博獲得了逾2萬的轉發和3萬多條評論,內容是網友“阿潘館長”的真實遭遇。自從3年前他同意某快遞投遞員在他不在家時將快遞放在小超市后,“我再也沒有收到過投遞員的電話,每次都直接扔進了超市里,根本不管我在不在家,完全無通知,連個短信也沒有。”而他的一位女性朋友則遇到了更大的煩惱,快遞員未經她同意就把快遞放到了快遞柜里,她選擇了投訴,結果10分鐘之內快遞員就找上門來,糾纏許久并言語辱罵,直到報警后才離去。
快遞員“偷懶”實屬違規
要知道快遞代收,本應是為方便收件人而生,如今卻帶來了更多“不方便”。不通知的被動代收,到底是方便了收件人還是快遞員?如若有快遞沒有通知就被放在快遞柜,逾期未取就得收費,這又是否變成收件人為快遞員的“偷懶”買單。
面對諸多抱怨,快遞員們表示,很多時候他們選擇將物品放在代收點也是件多人少的無奈之舉。
據負責上海閔行區相關小區配送的韻達快遞員小謝介紹,在韻達建設的代收點取韻達的快遞,用戶無需付費,但取別家快遞則要多付1元錢。據了解,一般代收點每天收幾十件快遞,按照每件1元每天20件快遞來估算,代收點每月能賺約600元。但到節假日快遞太多,還得貼錢。
相關專家表示,未經收件人允許的代收行為看似事小,實則屬于違規行為。2018年5月1日起,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開始施行。其中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因此“被代收”消費者可以此合理維權。
快遞代收大大降低了行業成本,解決相關問題需要快遞公司增加人手,提高服務意識,加強與用戶的溝通,才能保證服務質量。中港運輸企業也應以此為標準,決不能區別對待客戶,在中港物流貨運方面,決不能偷懶,要給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中港貨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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